抗精神病药能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吗
文章来源:北京德胜门中医院 发布日期:2013-11-07
当前有些精神科医生的观点:
他们相信一些药厂的宣传,认为“新一代抗精神病药能够作为‘增效剂’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特别是阿立哌唑和喹硫平,甚至认为奥氮平可以治疗难治性抑郁症。
北京德胜门中医院精神科医生的观点:
就像某精神科杂志主编在近一期(2013年第3期)的“导读”中提到的:“在美国,近年来,‘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SAP)’的诊断日益增多”,也就是说,上面所提到的诊断问题,近年在美国又呈现了波澜。他们对于“究竟应该诊断精神分裂症,还是情感性精神障碍?”这个老问题,又搞不清楚了,只得用这个中间名称SAP。就像我以前在文章里曾经提到的:1980年代,夏老(夏镇夷,编者注)在世时,曾经带徐教授和我两人一起去某省精神病院处理“情感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扩大化”问题。如今在美国也出现了这样的“诊断扩大化”热潮。
由于美国在这方面诊断上的混乱,治疗也必然趋于混乱。不少精神分裂症病人被美国的精神科医生诊断成了“抑郁症”,抗抑郁药显不出疗效,必须加上抗精神病药,才能解决问题。于是,这些病例就被总结为“新一代抗精神病药能够作为‘增效剂’”的依据。(不少在美华裔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诊断为双相或抑郁症,治疗无效,通过本网站越洋电话咨询、纠正了诊断,很快取得了疗效。)
但是,他们忘了“在应用抗精神病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时候,往往会产生抑郁症状(称为‘药源性抑郁’),必须应用抗抑郁药才能够好转”的事实。这些‘能够诱发或导致抑郁’的药物,竟然反过来又能够地治疗抑郁?!岂不矛盾?它们会明显地阻断5HT(正好与治疗抑郁症时需要增加5HT的药理作用绝然相反),居然能够治疗抑郁症?!
如果说奥氮平可以治疗难治性抑郁症,更是无稽之谈。我遇到过从云南某地区来的一位病人,是地委干部,情绪抑郁,悲伤流泪,经北京三位医生诊断为抑郁症,历用各种足量的抗抑郁药治疗,未见效果。来上海我门诊求治时,痛哭流涕,说“我没有问题啊”;这下子,我就警惕地认识到诊断可能有问题。于是问个究竟。原来他认为组织上正在审查自己,认为自己被冤枉了。正像他老婆说的“如果你有问题,怎么能够让你到北京、到上海?”很明显,三位医生忽视了他的被害妄想,她们被患者抑郁的外表所蒙蔽了。我立刻更改诊断,换用奥氮平治疗,很快就解决了问题。事实说明,这是一例精神分裂症。如果被药厂知道了,岂不就是用奥氮平治好了难治性抑郁症?!
看来,“诊断是否正确”是位的!在诊断混乱的情况下,根本就谈不上所谓‘研究’的可靠性和可信性了!即使是美国的‘研究’,也不可靠!(就像1970年代,美国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扩大化’问题,就是经过世界卫生组织请英国的精神科医生用病例录音等方法纠正的。)即使像那期杂志的综述“抗精神病药在抑郁症治疗中的应用(Use of antipsychotics in the treatment of depressive disorders)”那样地引经据典某某人的论文,也只是以讹传讹、扩大错误而已!
对于每个病例而言,我认为好的办法是:“是驴是马,牵出来遛遛”。
1)如果诊断的确是‘双相’,应该说,单用碳酸锂或丙戊酸钠等称为“情感稳定剂”的药物,就能够维持正常。
2)如果诊断‘双相’,而一旦停用抗精神病药,却立刻复发,就应该否定‘双相’,考虑精神分裂症的可能。
3)如果诊断是‘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那么在精神病性症状(幻觉或妄想)消失后,应该可以单用抗抑郁药平稳地治疗。
4)如果诊断‘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在应用抗精神病药使精神病性症状(幻觉或妄想)消失后,一旦停药、就立刻复发的话,便应该考虑精神分裂症的可能。
至于强迫症,我的观点是:精神分裂症本身不会出现强迫症状,除非是在应用抗精神病药之后;换句话说,强迫症状是抗精神病药所诱发的。因此,对于强迫症,根本不应该用、也不能用奥氮平等抗精神病药进行治疗。事实证明,凡是加用了奥氮平等抗精神病药,强迫症状必然会加重;只有在停用抗精神病药、单用足量SSRI治疗后,才能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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