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危害重视孕妇精神病的诊治
文章来源:北京德胜门中医院 发布日期:2013-07-11
很多的时候我们不知道疾病的发生,但是我们知道疾病的危害性很大,对于精神病来说对本人和身体及他人的影响都是很大的,而对于孕妇精神病来说,对下一代也是会有影响,下面就介绍一下精神病的危害重视孕妇精神病的诊治,更好的和治疗,尽量的避免对于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精神病的危害重视孕妇精神病的诊治
,精神病的危害性。
1、实践证明精神病有遗传性。调查资料表明,父母一方患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患此病的几率为16.4%;而父母双方均患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患此病的机率增加一倍,达39 2(ro。因此,双方均患过精神分裂症者,应建议避免生育。精神症状尚未缓解的病人也不宜生育。
2、药物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影响。虽然没有确定的证据表明抗精神病药有致畸性,但是除非患精神病的孕妇对自己、他人或未出生的孩子有危险性,或者住院并不能控制其精神病,在怀孕的前三个月不应该服用抗精神病药。在怀孕的第4~9个月服用抗精神病药不太可能引起胎儿畸形,也没有造成长期后果的证据。鉴于氯丙嗪和甲硫哒嗪有产生低血压的可能性,而且氯丙嗪有可能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性,好选择高效价药物作为一线治疗。只有使用其他药物出现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时才应该使用低效价药物。如果发生严重低血压,应该监测子宫胎盘的功能。
第二,精神病要及时的合理的诊治。如果病人已怀孕,应该立即停用抗精神病药。怀孕引起的激素变化可以改变其病程。但是,没有必要让病人产生自责,或者让她考虑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氯丙嗪的乳汁:血浆比为o.3:1;奋乃静的乳汁:血浆比为1:1。哺乳期妇女服用酚噻嗪类药物未见出现严重的后果。因此,哺乳期妇女不需禁服酚噻嗪类药物。但是,孕妇一般不应该常规服用抗帕金森药,只有在出现无法耐受的帕金森不良反应时才可以使用这类药物。
经过了上面的介绍,我们知道了精神病患者的危害情况,再就是精神病需要合理的进行诊治,特别重视的就是需要更好的健康的成长,这样更加有利于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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